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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签证最新要求
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11-3-8 16:53:23 阅读:次
| 关于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签证有关要求的函
在刚刚结束的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7次常委会上,中方与东盟成员国就Form E原产地证书签证有关问题达成一致,现通知如下,请严格执行: 一、Form E证书第一栏填制问题 按照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(以下简称“操作程序”)规定,证书第一栏应该只填写出口商,不得出现O/B字样。 二、一份Form E证书的产品不得超过20项 操作程序规定:一份Form E原产地证书涵盖的产品项数不得超过20项。如进口商要求对同一份发票的商品按商品规格分列超出20项,要向企业解释说明,并严格执行同一份证书不得超过20项产品的规定。 三、Form E证书更改问题 在Form E证书签证时要加强审核,避免出现证书多项内容更改及多次更改的情况发生。证书更改的内容要填写清晰,字体工整,四周加注星号,签证人员手签和签证印章要加盖规范。 四、证书续页要求 对于多页证书的情况,续页一律使用Form E证书,不得用白纸作为证书续页。 五、第三方发票问题 如证书适用第三方发票条款,证书第10栏须填写第三方发票号和日期,第七栏加注的公司必须为中国内地以外的第三方的公司,不得注明国内的公司,且不得出现O/B字样。 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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